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病历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2 17:28:59

近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因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被依法给予警告并处15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卫医罚〔2026〕0047号)显示,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存在病历填写、保管不规范问题,该行为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法定要求。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相关规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6年6月16日作出处罚决定:对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予以警告,并处人民币15000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妇幼保健、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医疗、预防、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法定代表人侯学涛。

(图片来源: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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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守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