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被害人陈述”也能定罪!高唐县检察院巧借电子数据,智破跨境“杀猪盘”

大众新闻 孙亚飞   2026-07-02 19:45:24原创

境外设立诈骗窝点,精准锁定日、韩、新外籍公民作案,全程无一名被害人到案作证……面对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的取证困局与司法难题,高唐县检察院打破传统办案思维桎梏,以犯罪团伙内部海量电子数据为核心突破口,精准夯实诈骗犯罪事实、核定涉案金额、明确司法管辖权,依法办理案件,最终让7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该案成功破解跨境电诈“零被害人陈述”定罪难点,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基层实践样本。

出境“淘金”堕深渊

2018年,在工地打工的王某因网络游戏结识“洋哥”,在对方“菲律宾理发生意高薪资”的话术诱惑下,铤而走险非法出境。数年间,他辗转菲律宾、柬埔寨多地,最终落脚缅甸孟波,成为理发店店长。本可安稳谋生的他,却因沾染赌博欠下赌债,被卷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漩涡。

在朋友“富贵”拉拢下,王某成为境外电诈窝点总负责人。期间,伙同黄某等人搭建起完整诈骗链条——配备手机、电脑一体机等作案设备,借助WHATS、CMB、OKC等境外社交软件,将团伙成员包装成“成功人士”,专门针对日本、韩国、新加坡公民实施“杀猪盘”诈骗。

该团伙作案套路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犯罪流程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团伙成员先通过长期线上情感聊天,逐步博取外籍被害人信任;随后以“新加坡政府守护者计划”官方投资项目为虚假噱头,发送诈骗链接诱导被害人授权操作;最后由专人“小雪”操作后台,将被害人数字钱包内的泰达币(USDT)非法转移至团伙掌控的冷钱包,完成赃款盗取。

同时,该团伙形成了严苛的黑恶式层级分赃模式,层层克扣、逐级盘剥。赃款到账后,优先扣除组织者高额提成,再抵扣团伙食宿、设备运营等成本,剩余少量款项才作为业务员诈骗提成,压榨性质尤为明显。2024年3月,依托公安部“717专项行动”部署,借助国际警务协作机制,缅甸警方成功抓获王某等核心涉案人员并移交我国警方,这个盘踞境外的跨境电诈窝点被彻底连根拔除。

办案陷入双重困局

案件指定管辖后,高唐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娇娃决定提前介入,参与案件会商,全程指导侦查取证工作,直面两大核心办案困局。

困局一:境外犯罪管辖权遇争议。

案件办理初期,多名犯罪嫌疑人提出辩解,声称作案地点在境外、受害人为外籍公民,我国司法机关无管辖权。

为彻底击破嫌疑人无理抗辩,深耕刑法、专项反诈法律法规及典型指导案例的王娇娃精准锁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同时《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适用本法规定。

结合本案事实,该案全部涉案人员均为中国公民,且团伙预谋策划、结伙组团、偷越国(边)境等前置犯罪行为均发生在我国境内,属于我国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跨国电信诈骗范畴。同时依据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指定管辖规定,最终明确该案由高唐县检察院依法管辖,从法理、事实、程序三重维度彻底驳回嫌疑人的管辖异议。

困局二:零被害人陈述定案难。

受跨国地域阻隔、语言不通、国际司法协助流程周期长等客观因素制约,该案在法定办案期限内,无法获取任何一名外籍被害人的陈述笔录,传统“依靠被害人陈述定案”的办案模式完全失效,案件一度陷入取证僵局。

对此,办案团队彻底摒弃“唯被害人陈述”的传统办案思维,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证据裁判原则,将案件审查核心全面聚焦团伙内部电子数据,以数字化证据重构完整犯指控罪证据体系。

办案人员逐条核查团伙内部微信群聊、工作记录、诈骗话术文档,清晰厘清各被告人层级与分工:王某听从上线安排,统筹窝点运营、下发诈骗任务、通报每日业绩,系窝点主要管理者;“小雪”专职负责赃款核算、资金转移,承担财务管理核心工作;黄某等人按照统一话术模板对接被害人、实施具体诈骗操作,均为团伙固定涉案人员。

同时,团伙成员与外籍被害人的完整聊天记录,完整还原了“包装人设—情感维系—诱导投资—转账洗钱”的全诈骗流程,与团伙统一培训的诈骗话术高度契合,足以证实团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为精准核定涉案金额,办案团队逐笔溯源区块链冷钱包交易流水,梳理全部泰达币转账轨迹,将链上交易数据与团伙成员工作群内的收款报备、金额汇报、作案时间逐一交叉比对,所有数据完全吻合。结合案发时段泰达币兑人民币官方平均汇率,依法精准核算出该案涉案总金额56万余元。该金额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终被法院全部采信。

被告人全部心服口服

经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查明,王某等7名被告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境,同时在境外合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检察机关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结合各被告人的参与作案时长、具体诈骗业绩、在团伙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认罚、主动退赃悔罪等情节,精准区分层级、细化量刑档次,依法提出差异化量刑建议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高唐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7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人民币6000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宣判后,全体被告人均认罪悔罪、服判息诉,无一人提出上诉,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该案是检察机关破解跨境电诈‘零被害人陈述’定罪难题的标志性案例。我们跳出传统取证办案思维,摒弃对被害人陈述的单一依赖,以区块链交易数据、团伙电子台账、聊天记录、诈骗话术等新型电子证据为核心,搭建起‘人员身份+作案行为+涉案数额’三位一体的完整证据体系。同时严守司法管辖法定原则,有力彰显了我国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定立场,为全国同类跨境电诈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高唐经验。”高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霞在案件复盘总结会上如是说。

针对本案暴露的境外务工诈骗风险,王娇娃特此发出安全警示:境外所谓“高薪务工”“轻松暴富”“低门槛创业”大多是电诈团伙编织的陷阱,偷越国境、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均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下一步,高唐县检察机关也将持续深化科技赋能检察办案,紧盯电子数据、区块链交易等新型证据审查认定,全链条打击跨境电诈黑色产业链,坚决筑牢跨境法治安全屏障。

(大众新闻记者 孙亚飞 通讯员 杨兆峰 王合凯)

责任编辑: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