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边界、服务零距离,兰山区应急管理局的“双赢”实践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2 19:32:22
一、案例背景
2025年6月4日,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山东某电气有限公司存在电焊工无证上岗问题。为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对企业的打扰,执法人员于次日对该企业实施“综合查一次”突击检查,一次性全面排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档案管理、制度落实等多方面情况。
检查发现,该企业共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电焊工张某某未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擅自上岗作业;二是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针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坚持分类处理、精准裁量,将规范执法与柔性服务有机统一。
关于电焊工未持证上岗行为,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过程中,始终坚持“权力有边界、检查有标准、处罚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规范执法理念。经核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99号第A档的规定,综合考量案件情节,在该标准设定的幅度内,依法作出罚款壹万伍仟元(¥15000)整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主动向企业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将严格执法与温情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实现从“被动受罚”向“主动合规”的转变。
关于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行为,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柔性执法、合规指导”的工作理念。经核查,该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三十八条及自由裁量基准第108号第A档,本应对企业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5000)的行政处罚。但经综合评估认定,该违法行为系初次发生,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企业在执法人员指出问题后积极主动、及时整改到位,完全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8号的规定。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与此同时,执法人员主动开展合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实现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2025年7月3日,兰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文书送达过程中,执法人员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依据,并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和指导意见,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此次执法充分体现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处罚与服务相统一”的工作理念,既守住了安全生产底线,又为企业发展留出了空间,真正做到了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二、创新做法与典型经验
1.深化柔性执法,落实免罚清单制度。
积极适用《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整改到位”情形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这一做法从制度层面有效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避免了“乱收费、乱罚款”和趋利性执法问题的发生,充分体现了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实现了法律刚性与执法温度的有机统一。
2.实施分类精准裁量,规范执法权力边界
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权力有边界、检查有标准、处罚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执法理念,对同一企业存在的多项违法行为逐项分析、区别对待:对无证上岗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守住安全底线;对档案管理缺失等轻微违法行为,经综合评估符合免罚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免罚清单依法不予处罚。同时严格以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基准为统一标尺,确保同类案件、同类情节、同类处罚,杜绝随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
3.深化“执法+服务”融合,推动企业主动合规
坚持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合规指导。对受罚企业,主动解读法律、指导规范用工管理;对免罚企业,帮助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动态管理机制。在文书送达环节实行说理式执法,详细解读法律依据、提出整改建议,将执法过程转化为普法教育和安全服务现场,推动企业实现从“被动受罚”向“主动合规”、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三、取得的显著成效
1.企业安全水平实质性提升
该企业在执法人员指导下,不仅补建了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还主动对全厂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等)进行资格复核,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机制。
2.企业获得感和合规意愿增强
企业对“免罚”决定表示认可,认为执法部门既指出问题又给出路,避免了“因小过被罚伤筋动骨”。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执法,既让其认识到了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也感受到了执法部门的人文关怀,今后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切实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3.执法公信力与社会效果统一
周边企业通过本案例了解到:应急管理部门并非“以罚代管”,而是“惩教结合、宽严相济”。部分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提前完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效应。
此次执法,是兰山区应急管理局践行“执法为民、惩教结合”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深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在坚持严格依法履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服务力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更加创新的举措、更温暖的服务,全力护航兰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通讯员 孙子澍
责任编辑:主余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