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注销21年,开着报废车上路,淄博这个驾驶员“栽了”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任灵芝 2026-07-03 17:05:46原创
驾车出行,驾驶人持证、车辆按规定审验,是道路通行最基本底线,也是保障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的前提。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视法规如儿戏。7月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博山区大队在“朝夕亮剑”面包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当场查获一名“无证+报废车”驾驶员,其违法行为十分危险。
7月3日7时20分,博山区交管大队山头中队在开展早查行动过程中,发现一辆面包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察觉异常的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人开展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王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王某某称“忘带了”,手机也未下载“交管12123” APP,无法出示电子证件。

民警随即将其带回中队,通过公安平台核查相关信息。经核查发现,王某某原有E类驾驶证早在2005年已注销,此后未考取任何机动车驾驶资质;其驾驶的鲁A65J##号微型面包车长期逾期未检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该车还有13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累计记分14分,未缴罚款共计1300元。
民警询问其明知无证、车辆报废仍驾车上路的缘由,王某某坦言:“我平时早出晚归,开车次数不多,一直躲着交警行驶,没想到还是被查获,全是我的侥幸心理在作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3500元,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在此,博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严守道路通行底线,持证驾车、按期检车,自觉守法,平安出行。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尚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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