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聊城公开5起食品类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监管在线 |  2026-07-03 19:16:30 原创

王鹤颖 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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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聊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广告市场突出问题,积极营造规范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该局公开曝光一批食品类广告典型违法案例。

一、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莘县某电子商务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拼 多 多店铺发布广告宣称羊角蜜甜瓜“有比普通甜瓜甜8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6年2月,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二、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某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抖 音店铺宣称自家益生菌固体饮料具有“构建肠道屏障”“抵抗有害物质进入”功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6年4月,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

三、高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高唐县某百货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抖 音平台宣称自家枸杞子时使用“杭州亚运会官方制定枸杞”“政府授权、国企标准”内容,宣传内容属虚构无事实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6年4月,高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

四、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高唐县某水果捞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5年9月,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五、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聊城某茶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抖 音平台发布视频广告,宣传“每天一杯陈皮水,抗菌消炎,健脾理气,燥湿化痰,增强抵抗力”。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6年1月,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

责任编辑: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