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药品的首先自付比例?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7-02 10:58:58原创
大众网记者 姚辉 通讯员 衣宝萱 烟台报道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区分甲、乙类,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直接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规定的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目前,烟台市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分为四档,职工分别为0%、5%、10%、15%,居民分别为0%、5%、15%、20%。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根据烟台市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及临床用药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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