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法院民二庭“云上”调解 当庭化解小额借贷纠纷

地方法治 |  2026-07-03 16:58:28

王均生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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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淄川法院民二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注重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开庭前主动介入、靠前工作。近日,该庭法官助理利用周末休息时间,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成功促成一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在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该案标的额4500元,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因借款还款事宜产生矛盾,被告一度否认借款事实并失联,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标的额较小,具备一定调解基础。立案后,承办法官助理并未坐等排期开庭,而是主动查阅卷宗、梳理案情,认为该案如能调解解决,既能修复双方关系,也能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工作,工作日到庭参加诉讼确有不便,法官助理主动放弃周末休息,依托互联网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在线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围绕借款事实和双方争议焦点,向当事人释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同时从双方原有友情出发,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起初被告抵触情绪较大,对借款金额及还款义务均有异议,法官助理并未急于求成,而是通过多轮耐心沟通,逐步澄清事实、消除误解。经过反复协商,双方最终互谅互让并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转账履行完毕,纠纷在开庭前得以实质性化解。

该案的顺利化解,是民二庭将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民二庭针对小额诉讼及争议不大的案件,推行“未开庭先调解”工作机制,要求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在收到案件后及时研判,对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力争在审前环节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淄川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在依法办案中进一步做实做细调解工作,更加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王均生 通讯员 王新颖)

责任编辑:王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