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致1死,项目施工总承包中冶天工集团被罚50.5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3 16:05:1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6月22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冶天工集团”)因涉3项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8万元,处罚机关是福安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显示,中冶天工集团的违法事实是:2025年5月22日15时58分许,位于福安市湾坞镇福建青拓特钢有限公司中厚板项目工地上发生一起一般事故,造成李某国一人死亡。

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该起事故中,中冶天工集团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违反《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三点第4点:“督促山东广帮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为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持证上岗并向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规定,备案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中无2025年5月22日下午作业的申某良、王某良、申某园、王某永、李某国等人,经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结果显示上述5人无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违反《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三点第5点:“对分包人安排生产任务时,有书面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的规定,无2025年5月22日下午作业的陈某栋、申某良、王某良、申某园、王某永、李某国等人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台账;

公司有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但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山东广帮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作业隐患。

综上所述,中冶天工集团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将项目部分分包给山东广帮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后,对山东广帮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对山东广帮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安全检查,未及时督促山东广帮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消除隐患。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适用《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14号令﹞第十四条第﹝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违法行为序号95裁量阶次B的规定,决定对中冶天工集团处以人民币伍拾万零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应急罚﹝2025﹞执-52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20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文华。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