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各搞一套”?圆通速递青岛分公司被罚5万元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马正拓 2026-07-03 20:08:13原创
近日,青岛市邮政管理局公布一则处罚决定,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服务质量统一管理责任被处以罚款50000元。

据了解,《快递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青岛市邮政管理局据此向山东圆通速递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00元并责令其履行服务质量统一管理责任。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责任编辑:李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