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查处并通报4起物业违法案
大众新闻客户端 李媛 2026-07-05 17:00:33原创
物业服务质量关系千家万户的居住生活品质。为规范物业小区管理秩序,优化物业服务质量,近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通报了4起物业服务领域违法问题典型案例,旨在通过“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精细化治理水平,打造温馨宜居的小区环境。
此次通报的4起案例,涵盖了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信息、限制业主车辆出入催收物业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以及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等常见违法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公示信息,城阳区一物业被罚五千元。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检查发现,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公示、更新营业执照、收费标准、电梯消防维保信息等。因逾期未整改,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限制业主车辆出入催收物业费,西海岸一物业被罚一万元。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市民投诉查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让业主下车登记、限制未缴纳停车服务费的业主车辆出入方式催收物业服务费用。该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崂山一物业被警告并罚款。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某物业服务公司擅自将小区的3处物业管理用房改变用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胶州一建设单位被罚两万元。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检查发现,某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口头协议将小区物业委托给某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目前上述被处罚对象均已按规定缴纳罚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整改工作已落实到位。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表示,将持续以“建设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为目标,组织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大众新闻记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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