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刘岭铁矿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6 09:50:43

近日,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山东刘岭铁矿有限公司因矿山企业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于6月25日被枣庄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鲁枣)应急罚〔2026〕22 号处罚决定书载明,执法检查查实该企业存在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违法行为,违反地下矿山安全监管相关规定。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依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同时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306号第A阶次相关标准,对该企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据天眼查APP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刘岭铁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德军,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860.97万人民币。

责任编辑:靳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