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出行被“飞车溅水”?曹县交警:处罚+促成道歉,群众:“被尊重的感觉太好了!”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7-06 15:44:02原创
大众网记者 崔智琪 通讯员 黄潇 余伟永 曹县报道
6月19日下午,天正下着雨,黄女士出家门散步,高高兴兴走在人行道上,正开心呢!突然,被路过车辆溅了一身水,“飞车溅水”,不仅不文明,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6月22日,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黄女士举报,称自己在人行道正常行走时,被一辆快速驶过的小车,溅起的水花淋湿全身。

交管大队迅速展开调查,联系上涉事驾驶人,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鉴于驾驶人认错态度良好且情节较轻,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经过民警的耐心普法教育,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当场通过电话向黄女士,诚恳道歉,取得了黄女士的谅解。

“被尊重的感觉太好了!”,黄女士在微信中向民警感慨道,6月29日,黄女士专程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 情真意切暖民心”的锦旗,送到交管大队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曹县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当前降雨天气频繁,为了您的行车安全,驾车出行遇雨天时请牢记“减速、控距、亮尾”。出行前务必关注天气,提前了解路况信息,规划好出行线路,尽量避开积水区域。
责任编辑:刘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