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公安成功打掉一个犯罪团伙!速登记报案
福山公安、刑侦大队 2026-07-07 10:05:24
孙某、庄某利、姜某海、赵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采矿案,已由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立案侦查,现孙某、庄某利、姜某海、赵某已被依法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经依法查明:近年来,犯罪嫌疑人孙某、庄某利纠集姜某海、赵某等人,在福山区部分镇街从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生产秩序。
广大群众尤其是知情人、曾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通过信件、来访等形式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由专人受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或提供犯罪嫌疑人藏匿线索,公安机关根据此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线索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孙某、庄某利犯罪团伙涉案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于包庇、窝藏、纵容犯罪嫌疑人的,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毁灭证据、妨碍证人作证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举报地址: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刑侦大队
举报电话:0535-646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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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
2026年7月6日
责任编辑:姜合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