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因违法占地建设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7 10:24:17

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自然资执处字﹝2026﹞14号显示,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开始,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擅自在金沙县新化乡水头村占地建设矸石堆场(2004年5月开始堆放)、职工停车场(2018年4月修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款/项,金沙县自然资源局对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在位于新化乡水头村六组非法占用的11689平方米土地并处罚款伍万捌仟伍佰柒拾元整(小写58570.00元);限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自收到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位于新化乡水头村六组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96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设施自行安全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没收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在位于新化乡水头村六组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72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设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65406万元,是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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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