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槟榔的健康风险!山东省消协发布消费倡议

天天315 |  2026-07-11 09:16:00 原创

大众新闻客户端 刘英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据了解,槟榔属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公布的一类致癌物,具有较强成瘾性,长期咀嚼对口腔、消化及神经系统造成持续性损害。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槟榔及其提取物不得作为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为进一步明确槟榔及其制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和规范经营要求,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有效维护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严守法律底线 强化主体责任

请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将槟榔及其制品作为食品经营,不销售带有食品包装和食品标签标识的槟榔及其制品,不以“食品”“食用”或“糖”“糖果”“果脯”等字样及其他任何明示或暗示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在食品经营区域陈列、摆放、销售槟榔及其制品,与食品经营区域保持物理距离,杜绝与食品混放。主动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责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槟榔制品为非食品 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警示标识,不在校园周边及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陈列、销售,不向未成年人推介、售卖,不以优惠促销、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购买或咀嚼槟榔及其制品。

汇聚社会力量 共建防护网络

请各类媒体、学校、社区及社会组织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参与槟榔及其制品消费风险的社会宣传和监督工作。请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客观报道槟榔及其制品危害,不发布或变相发布槟榔及其制品广告;请学校将槟榔及其制品危害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增强学生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请社区和社会组织结合日常服务,面向家庭和青少年开展科普宣传,营造远离槟榔及其制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增强防范意识 培养健康习惯

请广大消费者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充分认识长期咀嚼槟榔及其制品具有较强成瘾性,且会对口腔、消化及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损伤的危害。谨慎购买槟榔及其制品,减少甚至杜绝咀嚼行为,不因好奇或社交习惯而尝试。请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教育和监护,引导孩子自觉抵制槟榔及其制品,不购买、不咀嚼,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和消费习惯。

如发现经营者存在销售食品包装和食品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槟榔制品与食品混放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共同维护自身和他人健康权益。

(大众新闻记者 刘英 通讯员 张若辰)

责任编辑: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