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留言板·周报|噪音扰民、水表安装、门口修路……这些问题有回复了

大众新闻 赵小菊   2026-07-09 16:31:33原创

您有难题,党报帮办。6月29日——7月5日,网友在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的以下留言有回复了。

1、房屋墙体因施工开裂?

网友留言:本人是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孙孝门村村民,现反映大汶河河堤施工损坏自家住房一事。我家房屋原本距离河堤十余米,施工围挡搭建完成后,房屋与施工围栏仅相隔4.7米。工地重型机械长期作业震动,造成房屋墙体多处开裂、墙皮大面积脱落。如今进入雨季,房屋破损处下雨就严重漏水,居住安全无法保障。该房屋是我家唯一住宅,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我先后向镇政府、水利、交通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诉求对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并赔偿受损损失,但各部门相互推诿,至今没有出具书面处理答复。

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投诉当事人为泰安肥城市汶阳镇孙孝门村村民谢女士,反映的项目为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该项目为交通运输部交通强国试点项目,省、市级重点项目,所有建设手续均合法合规。

一、背景情况

项目施工前,谢女士房屋已受损坏。前期,孙孝门村委会对谢女士邻居房屋进行拆迁时,损坏了谢女士房屋院墙。2025年4月8日,村委会与谢女士签订补偿协议,一次性向其补偿5万元。

我施工单位进场后,在2025年5月设置临时护栏后进行了河堤边坡清表,2026年3月挖了防震沟,两次施工均没有采用大型施工设备,仅使用符合规格的挖掘机进行作业,并没有震动。随后,谢女士就开始投诉房屋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赔偿。我单位与其沟通解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谢女士应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房屋安全鉴定结果等证据,证明房屋出现的问题是由施工造成的,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处理,但谢女士拒不提供。在后期施工中,我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施工,谢女士仍多次向12345投诉并提出各种诉求,根据现场实情经相关部门联合研判,其提出的诉求已作出不合理认定。

二、诉求答复

1.施工合规性。谢女士提出的4.7米的安全距离,符合该项目遵循的《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中不少于3米的规定。该项目手续齐全,建设施工均合法合规。

2.我单位为企业,当事人提出的“出具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完整处理方案”,超出我单位职责范围。

3.房屋损坏问题。关于当事人房屋问题,我单位已多次上门勘察,积极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谢女士提出的房屋受损及安全鉴定等问题,需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

2、拉活鸡的大车无防疫证也不消毒?

网友留言:我们是高密咸家工业区大楚家老村的居民,一居民一直开大车拉活鸡,平时就把大车停靠在居民区,没有防疫证,没有定时消毒,大夏天细菌滋生,病菌传播,臭气熏天,污染空气和环境,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给居民造成了困扰。

高密市咸家社区:经车辆备案系统查询,该车辆手续齐全已备案;该车服务于屠宰场,每次进出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消杀;车辆无泄漏污水粪便、异味等问题。

3、土地出让金应由哪方承担?

网友留言:在转让划拨性质房产时,咨询山东德州齐河相关部门,无人给解释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谁来承担土地出让金相关问题,实际法律规定由买方缴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但税务局解释部门规章由卖方缴纳,当部门规章与法律存在冲突时,相关部门和稀泥,解释谁交都可以,导致房屋中介机构混乱规定土地出让金由谁出的现象,让许多卖方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费用,而不知实情。将该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反馈这是房屋中介合同规定,可以私下约定,并不去管理中介这么规定是否合法,中介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应告知法律相关规定义务?

德州市齐河县土地资源局:现行法律法规并未硬性强制土地出让金由交易某一方单独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中“由受让方缴纳”为法定参考准则,并非绝对强制性义务。

德州市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手房买卖属于民事交易,遵循契约优先原则,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主体可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最终以书面购房合同约定为准。对于此次交易纠纷,部门可以组织调解,但双方已自愿签订合同,协商化解矛盾难度较大,当事人若想挽回经济损失,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4、休息时段扰民问题谁来管?

网友留言:本县内普遍存在夜间休息时段居民在马路两侧架设音响聚众唱k情况。

回复:帮办记者联系反映人得知,扰民问题集中出现在淄博市沂源县悦府(南区)北侧路段。

沂源县历山街道北麻社区:社区已留意到该扰民乱象,近期已联合沂源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开展专项整治。下一步,社区将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巩固治理成效。

5、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网友留言:山东威海荣成一公司四月至今拖欠工资,涉及100余人,总金额接近200万。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回复:目前工人已向荣成市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考虑工人的实际情况,启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速裁程序,将于7月10日开庭审理。裁决后,如果公司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工人可在15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楼面开裂有落石,没有物业谁来管?

网友留言:我是滨州市高新区小营办事处宿舍的住户,现在楼外表面多处开裂,经常有落石,对于住户的人身安全存在很大隐患,由于小区没有物业等原因希望领导解决一下。

滨州市高新区小营街道办事处:该宿舍楼建成年代久远,楼体出现自然损耗与主体结构老化问题。由于宿舍楼没有物业,处理此类问题存在难度。下一步,街道办将尝试与相关方进行协商,以落实具体的解决方案。

7、物业应对投诉方式不当如何维权?

网友留言:威海翰林名苑物业应对投诉:改业主群、踢维权业主。需要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威海市乳山市滨海新区白浪湾社区:目前,物业人员已与业主面对面沟通,相关诉求已解决。

8、村理事会为何迟迟未选?

网友留言:即墨区鳌山卫镇盘龙庄村公布2026年5月12号组织选举村理事会成员,可当天却选了村民代表,理事会并没有选。其间多次致电即墨区换届办88510086申请督导,致电鳌山卫选举办86516992、86512576均未明确选举日期。今天已是2026年6月22号了,未选出理事会能否暂由盘龙庄村书记代理理事长职责,给村民办理须有理事会及理事长的事项,先给村民解决问题?

即墨区鳌山卫街道:据了解,鳌山卫街道盘龙庄村经济合作社换届推进过程中,有村民反映了部分理事、监事候选人存在问题。为保证村庄合作社选举公平公正,经选举委员会决定暂停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待群众反映情况核实、调查清楚,再启动选举委员会选举。

9、申请开通用水却一直未给安装水表?

网友留言:本人长期在江苏居住生活。4月份起回原籍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隋河村装修老房子回乡定居。5月底装潢基本结束。6月1日在薛城区的山东国晟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居民生活用水开通,时间过去接近一个月了都没有给我安装水表,6月9日我第一次打电话给枣庄12345,其间我也打电话向薛城区城乡水务局供水科、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反映过诉求,都没有解决我生活用水的通水问题。

回复:6月29日,帮办记者联系枣庄市薛城区城乡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当事人核实具体情况,并对接山东国晟水务有限公司,协调推进水表安装、通水相关事宜。

7月1日,当事人致电记者,表示事情已圆满解决。

10、承诺修好的路为何还没动工?

网友留言:到目前为止我家大门口依然是土路,问题反映了快一年了,村支书也答应了一年了每次都是推诿敷衍,每次理由都很充分。今年4月30日下午在村委会办公室村支书和村主任当着镇政府领导的面共同承诺5月17日换届选举完到麦收之前务必把路修好。然而直到今天7月1日他们都没有兑现承诺,而且也没有主动说明情况,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长时间推诿敷衍?

枣庄市滕州市张汪镇丁楼村党支部书记:村里原计划“三夏”前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随后启动修路工程。实际换届工作拖延至“三夏”时段,其间因忙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导致修路计划延迟。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最迟七月中旬开始动工。

11、浇地用电收费过高?

网友留言:山东泰安肥城市王庄镇西徐村委收取农村浇地电费按一元一角收取,加价收费机井维修不管,井坏了由老百姓拿钱维修,收取费用不公开,老百姓浇地费用太高了。

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西徐村党支部书记:西徐村浇地执行“以电折水”收费模式,参照《关于肥城市实行农业供水终端计量水价的通知》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村“两委”“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实际收费标准。

村内蔬菜种植占比高、粮食种植面积偏少,政策区分蔬菜、粮食差异化灌溉计价标准(蔬菜高于粮食),当前农户实际缴纳的浇地电价,既远低于蔬菜灌溉价格,也低于粮食灌溉价格。

12、盗掘沙土情况严重?

网友留言:济宁邹城市香城镇西韩村盗掘沙土情况严重,相关管理无力。

邹城市香城镇副镇长回复:目前香城镇西韩村确实存在零星偶发盗掘沙土行为,镇里已采取不定时突击检查,收到群众举报反馈后也会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此前多次夜间出警时,勘察现场并无人员和机械。6月21日曾查扣挖土的挖掘机一辆。后续考虑在村出入口安装监控作为预防手段。

13、无障碍坡道口谁能给修?

网友留言:崂山区澜山悦府小区,南区东门人行道未设置缓坡,高出十公分路边石,残疾人,老年人,孩子等经过此地需要绕道马路上,麻烦领导帮帮忙解决一下!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该处人行道建设于2021年底,建设初期没有该处路口。2022年孙家下庄安置区启动建设,街道安置区施工单位在此处重新开设了路口,但未按规范设置无障碍坡道口。

前期,道路施工单位已联系安置区施工单位,告知其应按规范设置无障碍坡道口,对方承诺整改,但一直未兑现。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区城管局将安排道路施工单位进行托底处理,于一周内将此处整改完毕。

14、与污水井距离过近,夏季无法开窗?

网友留言:在临沂市罗庄区星河城盛府购买的房屋,阳台附近有两处污水井距离过近,夏季臭气熏天无法开窗。

临沂市罗庄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目前小区处于半停工状态,还未完全交付。下一步将邀请业主、设计单位和开发商,组织专家论证会,商讨问题的解决方案。

(大众新闻记者 赵小菊 整理)

您有难题,党报帮办。如遇“急难愁盼”,可点击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留言。领导留言板已与12345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双向对接,联动助力您反映的问题得以高效解决。  

责任编辑: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