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山东虚拟电厂规范高效有序发展!三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

今日能源 |  2026-07-07 20:34:37 原创

宋伟来源:大众新闻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完善虚拟电厂职责分工、能力测试、市场交易、运行管理等内容,有利于推动我省虚拟电厂实现规范、高效、有序发展。”7月7日上午,省能源局副局长刘学军在谈到《管理办法》时对记者说。

6月26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以加强虚拟电厂及其聚合资源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虚拟电厂建设,提升源网荷储高效互动水平,有效支撑全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虚拟电厂是指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要求,我省积极探索虚拟电厂培育发展路径,行业布局初具规模。今年3月份,我省出台《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发改能源〔2026〕220号),明确虚拟电厂发展的总体思路、实施路径、重点任务。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管理办法》,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山东能源监管办及相关市场主体开展多轮研讨座谈,广泛征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形成最终的《管理办法》。

据悉,《管理办法》共9章48条内容。一是总则,明确《管理办法》适用条件以及虚拟电厂各要素相关概念;二是职责分工,明确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流程中的各相关单位职责和分工;三是项目管理,明确建设运营虚拟电厂的基本条件以及业务流程要求;四是能力测试,明确虚拟电厂参与市场时开展能力测试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五是市场交易,明确虚拟电厂参与市场时应遵守的相关规则和要求;六是运行管理,明确虚拟电厂对其聚合资源常态化运行监测要求以及信息交互要求;七是安全管理,明确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虚拟电厂的安全防护要求;八是退出管理,明确虚拟电厂退出、停牌、复牌相关流程和要求;九是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起止时效与相关解释权。

据介绍,《管理办法》聚焦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流程完整、标准明确的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体素,明确了虚拟电厂全流程管理要求。职责界面更加清晰。《管理办法》明确山东省虚拟电厂项目全链条管理流程,实现各业务环节全程可控、责任可溯,构建起全周期闭环管理模式。厘清政府机关、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市场主体各方在虚拟电厂建设运营中的权责边界,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政企协同的健全体系。管理标准更加规范。《管理办法》将虚拟电厂准入条件、技术接入、市场注册、运行管控等各环节现行技术与业务标准进行整合,针对不同类型聚合单元逐一明确,统一管理要求与业务操作规范,为虚拟电厂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清晰依据。办理流程更加精简。《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虚拟电厂申请注册流程,创新推行主体公示与资源接入同步办理,资源变更无需重复公示,精简建档备案、能力核定等业务办理手续,压缩业务办理时限。《管理办法》出台后,预计可将虚拟电厂从注册到参与交易的周期缩短约一半,各类资源接入效率有效提升。

(大众新闻记者 宋伟 通讯员 付彪)


点击看原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姬秀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