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便利柜销售过期面包,北京一轻食品集团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8 10:47:4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一轻食品”)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7月1日。

内容显示,北京一轻食品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通过便利柜共销售过期的“义利蔓越莓贝果面包”(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保质期30天,净含量:70g/袋)1袋,进货单价2.3元/袋,售价6元/袋;“义利牛乳千层吐司面包”(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日,保质期30天,净含量:115g/袋)1袋,进货单价3.5元/袋,售价3.5元/袋。当事人违法经营的产品货值金额9.5元,违法所得3.7元。但由于当事人已为消费者退款,故对违法所得不予没收。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市监处罚〔2026〕529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一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60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鹤鹏,公司由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是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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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