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刘存义、王玉岩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8 20:18:16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度假区综治办调查核实,拟确定刘存义、王玉岩救人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至7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度假区综治办反映。
联系电话:16606351599
附件:刘存义、王玉岩见义勇为事迹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
刘存义、王玉岩见义勇为事迹
刘存义,男,1964年12月出生,群众,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王庄村人。
王玉岩,男,199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于集镇王庄村人。
2026年6月28日下午6时许,一名年轻女子骑电动车行至李田路孙堂干渠王庄段大桥时遭车辆撞击,坠入路边河中,当场陷入昏迷,恰巧被下班路过此处的刘存义看到,立即停车跳入河中施救。与此同时,正在家中的王玉岩听到“嘭”的一声巨响,急忙跑出院外察看,发现有人落水,也迅速跳入河中,与刘存义一起把落水女子的头轻轻托起,合力救上岸来,等候救护车抵达,随后女子被送往医院救治,脱离生命危险。
责任编辑:李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