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北京首钢建设集团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9 10:11:4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栏获悉,6月30日,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首钢建设集团”)被行政处罚。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的违法事实显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负责施工的北京市门头沟区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新城0604街区MC00-0604-0104-01、0107、0104-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C-1#商务办公楼等5项),2026年3月3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1、C-2#社区会客厅及商务办公楼西侧部分基坑周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3条的规定。

2、C-2#社区会客厅及商务办公楼首层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一台开关箱的出线端保护接地导体(PE)未与保护联结导体连接,导致保护接地导体(PE)、接地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自身未可靠连接,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1条第1项的规定。

该单位共违反了2条技术标准,属于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其他适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给予该单位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6]第010073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春东,大股东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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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