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塔虎酒业有限公司因新建项目“未批先建”被罚22万元
酒水食空 | 2026-07-09 11: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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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前建行处罚决﹝2026﹞0005号),吉林省塔虎酒业有限公司因新建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2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吉林省塔虎酒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此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16日。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省塔虎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1-03,法定代表人为尚伟民,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721MA17DFTX1U,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八郎镇塔虎村,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责任编辑:李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