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答记者问|普惠与优待叠加 淄博市三方面优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

淄博发布 |  2026-07-09 15:20:57 原创

徐晓会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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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公布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淄博市将如何进一步落实政策……7月9日上午,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淄博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淄博市多措并举综合发力全力推动退役军人稳就业促创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务院公布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旨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挥退役军人人力资源作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条例》共6章48条,确定了教育培训政策、完善优化了就业优待和创业扶持举措。

淄博市将引导退役军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淄博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对退役军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接受学历教育、适应性培训、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享受优待、资助政策和培训补贴。

淄博市优化就业环境,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对退役军人创业给予税收、融资、信贷等扶持政策,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创新。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徐晓会)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