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答记者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享受税收优惠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徐晓会 2026-07-09 15:21:06原创
7月9日上午,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淄博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淄博市多措并举综合发力全力推动退役军人稳就业促创业并回答记者提问。
当前国家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有很多有力的政策举措。具体如下:税收优惠政策分为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两个板块,现行政策执行期限到2027年12月31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徐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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