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小课堂 | 一年纠纷一朝解 赔偿款当场到账

速览淄博 |  2026-07-09 18:35:58 原创

王莉莉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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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一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迟迟不能了结,双方争执不休、各不让步。近日,在临淄区法院稷下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接力攻坚、联动调解下,这起积压许久的纠纷终于成功化解,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转账付清赔偿款项,彻底终结了这场多轮争议。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5年,驾驶员李某因突发情况操作不当,与正常骑行电动车的陈某相撞,猛烈的撞击致使陈某身体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前后两次住院产生5万元医疗费(包含医保报销部分在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二人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伤者陈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李某对伤者陈某提出的费用问题始终持有异议,坚持认为陈某自身存在多种基础疾病,其二次住院的部分诊疗费用是针对自身原有疾病,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应当予以扣除并申请了司法鉴定。随后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彻底推翻了李某的主张,鉴定结论明确,陈某二次住院期间涉及部分基础疾病诊疗,是为促进事故创面愈合的配套必要治疗,案涉诊疗费用均真实、合理、合规。依托专业的司法鉴定结果,调解员组织双方核对损失明细、核算赔偿金额,双方对整体赔偿数额逐步达成共识,在双方即将签订调解协议的前一天,伤者陈某提出医保部门已经为其报销部分费用,李某应再赔付其2万元,其再向医保部门返还。面对突然多出的赔偿支出,李某难以接受、坚决不同意该方案。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原本趋于明朗的调解局势瞬间反转,案件调解再度陷入僵局。

为彻底破除调解僵局、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立足案件实际,坚持调判结合、重在化解纠纷的工作思路,指导法官助理等工作人员全程跟进调解工作。工作人员在全面复盘案件证据材料,细致核对各项损失明细、精准核算赔付金额后再次开展调解工作。针对李某,工作人员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法规,逐项梳理赔付成本,详细解读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明确医保报销医疗费的最终赔付主体为侵权责任人。针对伤者陈某,工作人员现场援引《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相关条款,清晰解读医保报销费用的司法处置细则,明确医保已报销的费用不计入民事赔付范畴,后续可由医保部门直接向侵权人追偿,彻底打消了陈某的顾虑。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均放下对立情绪、摒弃争议分歧,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当场向伤者陈某支付各项事故赔偿款。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王涵)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