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丨前员工爆料华安检测“两面操作”:一审后表面和解、背后上诉
海量财经 | 2026-07-09 23:33:04 原创
来源: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本来维权都要成功了,却被公司反‘坑’。”
日前,济南市民刘先生因薪资等纠纷起诉华安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公司),一审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判公司合计支付15万余元欠款。但一审判决上诉期内,华安公司方面一边协商分期付款,一边在未告知刘先生的情况下提起上诉,这使他的维权之路陷入僵局。7月9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华安公司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确有此事,系公司领导对协商分期方案不满意遂提起上诉。
一审胜诉后,公司被判支付15万余元
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曾任职于华安公司,在职期间双方约定发放绩效计件工资。后续公司以经营亏损为理由,停止兑现绩效发放承诺,同时拖欠部分工资、报销款项,协商无果后,刘先生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判令华安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分三项向刘先生支付款项:剩余未付工资、绩效计件工资、因公报销款共计15万余元。

判决书同时标注,若企业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双方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一审胜诉后,本以为欠款问题能得以顺利解决,刘先生却在上诉窗口期遭遇了公司的两面操作。
赢了官司却遇维权困境?公司被指一边协商赔付、一边上诉
“本来以为公司是来协商沟通,没想到只是为了稳住自己。”
一审判决下达后的十五天上诉期内,华安公司方面联系刘先生的律师,展开私下协商,向其提出分十二期结清全部欠款的方案,以此希望刘先生不要再提起上诉。综合考虑后,刘先生方面同意了该调解方案,但尚未签订协议。
“谈好了分期履行,我们放弃了上诉,结果对方却上诉了。”刘先生告诉记者,就在自己以为即将维权成功的时候,华安公司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材料。
按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则,上诉期为法定期限,过期即丧失相关权利。基于公司的承诺,刘先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而在公司上诉后,他不但错过上诉机会,原本计划上诉主张的加班费也被迫放弃。

“本来一审只主张了工资、绩效和报销,加班证据我已经整理齐全,想趁着上诉期一并提交。”刘先生无奈表示,公司这种一边以和解为幌子稳住自己,一边悄悄上诉的行径,使自己的维权陷入僵局。
7月8日,海报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华安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均未接听。记者向其发送信息试图沟通了解事件经过,未获回复。7月9日,记者致电华安公司法务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确实在一审判决后与刘先生一方协商赔偿事宜,但公司领导不满意分期付款方案,遂提起上诉,而此次上诉并未提前告知刘先生。
“在公司干了很多年,也不想闹成这样。”刘先生无奈表示,希望能早日将公司应付给他的钱“要回来”。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张卿彬 济南报道)
责任编辑:刘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