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疾控科普:一文读懂职业病、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诊断鉴定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7-09 14:22:39原创

大众网记者 刘慧慧 通讯员 胡志强 曾颖雪 烟台报道

不少劳动者分不清职业病、职业病诊断、职业病鉴定三者区别,维权时常走弯路,本文一次性讲清核心定义、办理流程与关键要点。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属于法定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发的疾病,才属于职业病。

认定职业病需同时满足4项必备条件,缺一不可:一是必须有劳动关系,即患病人员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二是疾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产生的;三是必须是因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四是该疾病必须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12大类135种的范围内。

二、什么是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是认定职业病的必经医学程序。很多群众直接咨询“申请职业病鉴定”,这是典型误区。职业病诊断是前置必经环节,职业病鉴定无法直接启动。

1.程序属性:属于专业医学判定行为,是判断劳动者是否患上职业病的第一道法定流程;

2.办理地点:劳动者可自主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本人经常居住地的合法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

3.核心作用:医疗机构结合病史、职业危害接触史、检查报告等全部材料,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作为职业病认定原始依据。

三、什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

职业病诊断鉴定是针对诊断异议的复核纠错救济渠道。职业病诊断鉴定并非常规流程,仅在当事人对诊断或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时才能申请,是专门的争议复审程序。

1.组织主体及方式: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的鉴定办事机构从专家库中按照专业类别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取的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据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经充分合议,根据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两级鉴定机制(终局规则):实行市级初次鉴定、省级再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办理时限与受理部门

市级初次鉴定: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省级再鉴定:对市级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收到市级鉴定文书15日内提出。

4.办理周期:行政部门受理鉴定申请后,40日内组织专家完成鉴定并出具结论。

烟台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烟台市职业病医院(院址:芝罘区机场路167号 联系电话:0535-6013163)、山东黄金职防院(院址:招远市玲珑镇黄水路999-1号 联系电话:0535-8369568)

烟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烟台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六科(地址:莱山区新苑路5号 联系电话:0535-6925711)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