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达标,山东中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内两次被市监部门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10 11:55:57

近日,国家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山东中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两份行政处罚记录全部对外披露,该企业先后因多款特殊膳食食品抽检指标不达标、无专利授权擅自标注专利标识,接连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罚没处置,相关公示数据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归集发布。

公示档案显示,山东中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2MA3U9F341N,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凯,2020年10月29日注册成立,经营地址坐落于菏泽市单县东城街道单德路长寿食品小镇园区13号。信用中国行政管理板块统计数据显示,该企业累计存有4条行政处罚记录,2026年新增两起处罚完整对外公开。

2026年1月26日,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单市监处罚﹝2026﹞1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次处罚类别包含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执法文书载明,监管部门抽检发现该企业三款特殊膳食食品多项营养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及产品标签明示要求。

其中,2025年5月15日生产的“幼生元,钙+VD特膳饮”镁检测项目不达标;2025年4月2日生产的多维强化锌复合特膳饮,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C、烟酸、牛磺酸多项指标检验不合格;2025年9月2日生产的塔格糖左旋肉碱特膳饮钠项目实测数值不符合标准。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作出处置:没收钙+VD特膳9盒、多维强化锌复合特膳721罐、塔格糖左旋肉碱特膳6盒;没收违法所得8433.2元,并处150426元罚款,全部款项上缴国库,罚没财物及违法所得合计0.84332万元。本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时隔不足半年,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6月22日作出菏市监处罚﹝2026﹞14号处罚决定。经查实,山东中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责令企业改正,同时没收违法所得6135元,罚款10000元,罚没总金额16135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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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