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历史上的第一次丨档案公布:山东省惠民专员公署关于及早作好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张学瑞 2026-07-10 09:53:59
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山东省惠民专员公署,文件形成时间为1958年5月24日,题名为《山东省惠民专员公署关于及早作好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是惠民专员公署针对1958年汛期将至的情况,要求各县对河道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修固、做好防汛物料准备、统筹防汛与蓄水工作、并提前建立防汛指挥部及办公室,以确保安全度汛和农业丰收。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自去秋以来,我区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掀起了农田水利建设高潮,治理了各个主要河道,修筑了大地畦田,改造了洼地;同时也采取办法,扩大灌溉面积。这些措施,对防除旱涝灾害、促进农业大丰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也给防汛工作带来了不利条件,由此而滋长了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加了一些防汛的具体困难。目前汛期已近,为战胜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拦蓄汛期充沛的水源,确保丰收,必须立即作好防汛和蓄水的一切准备工作。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组织力量对河道、堤防和各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大检查。根据预防特大洪水和特大雨量的要求,作出修正、加固的具体计划,安排一定劳力,进行修正。对永久性的进水闸和拦河坝,质量有问题的,应修理加固;未完成的要加强领导,提高工效,保证质量,在汛期以前突击完成;临时性的拦河坝、引水口和道口,要与乡、社订立拆除和堵塞合同,在洪水未来前和雨后彻底拆除或堵塞,保证不成灾;已完成的大地畦田,应进一步加工,争取达到标准化,未完成的在不影响当前生产的情况下,突击完成;已修建的大型水库,要检查库堤质量,采取防汛防浪措施,未完成的要求汛前完成。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大众网记者 张学瑞 通讯员 刘福东 舒娜 王霄琳 姜钦海 吴森 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张学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