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出台,“像保护耕地一样保障工业用地规模”
大众新闻 王楠 2026-07-11 15:02:38原创

7月10日,记者在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工业控制线管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服务全市工业经济标志性产业链建设,临沂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施行。
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临沂市工业用地总量537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二,工业用地在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占比稳定在38%左右,但对标省内外先进工业城市,仍存在工业用地量大质弱、布局分散、工业围城、配套滞后等问题,制约了产业集聚高端化、规模化发展,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强市的新要求。因此,临沂市制定了《临沂市工业控制线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规范全市工业用地管理,加强工业布局的规划引领,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水平,更好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服务全市工业经济标志性产业链建设。
工业控制线是为工业经济长远发展而确定的工业用地保护线,控制线内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和其他的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根据《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市划定工业控制线面积500平方千米左右。目前,临沂市坚持“规模不减少、布局有优化”的总原则,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对工业用地进行局部调整,给全市工业划“红线”,像保护耕地一样,保障工业用地规模,划到线内的工业用地不得随意调整为其他用途。
工业控制线应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遵循“合理布局、保障发展、集约高效”的原则,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一是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集中成片的现状工业用地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工业用地,应全部划入控制线;二是各县区(开发区)纳入控制线的工业用地面积,占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比例,原则上不小于80%;三是推动工业用地集聚布局和规模化发展,原则上单个控制线的最小规模不低于10公顷。工业控制线划定的具体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划定成果实行分级审批,市辖区的划定成果报市政府审批,各县的划定成果由县政府审批。
批准实施的工业控制线原则上不得调整,但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和产业发展需求,在确保工业控制线规模基本稳定,有利于工业用地规模集聚和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办法》也明确了工业控制线的调整要求。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既严格履行程序,体现规划刚性管控,又合并简化环节,实现服务高效便捷。
为引导工业项目集约集聚发展,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要在工业控制线内布局,避免工业用地散乱低效。同时,为充分保障工业用地发展空间,《办法》要求,工业控制线内应以工业用地为主,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工业控制线面积的60%。
(大众新闻记者 王楠)
责任编辑:傅欣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