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被罚450万元

东烽财经 |  2026-07-12 22: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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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演员杨子家族旗下上市公司巨力索具发布公告称,于10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河北证监局查明:2025年12月16日以来,巨力索具多次通过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方式进行自愿信息披露,且多次回复均未正面回应投资者提问,相关回复内容均涉及“商业航天”概念。

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巨力索具股价大幅上涨,期间多次触及异常波动。2026年2月12日,巨力索具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对互联网出现的不实信息进行澄清,并披露公司2025年度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996.51万元,其中2025年可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公司年收入比例低于0.50%,2026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计金额128.65万元,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

河北证监局认为,巨力索具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属于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且商业航天为当时市场热点,但公司回复未准确披露在商业航天领域产品应用情况,未准确反映“捕获臂”所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等,未完整披露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订单金额、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等情况。巨力索具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张云作为巨力索具时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互动易平台相关回复,主导实施了上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是对巨力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超作为巨力索具时任总经理,未勤勉尽责,是对巨力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河北证监局决定:
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对张云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杨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今年3月18日,深交所发布文件称,巨力索具对商业航天业务的信息发布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未及时核实并澄清相关市场传闻,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5月15日,巨力索具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问题于5月13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月26日晚,巨力索具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而本次公告则为该罚单的正式落地。
巨力索具始建于1985年,是全国规模大、品种齐全、制造专业的索具制造公司,2010年1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
从去年12月至今年5月,巨力索具股价累计上涨超111%,5月8日一度涨至24元/股,而在随后的一个半月,股价经历“腰斩”。截至本周五(7月10日)收盘,报11.07元/股,总市值约106.3亿元。
值得指出的是,当天伴随的商业航天领域的重大利好消息,相关股票迎来一轮普涨,巨力索具也收获了一个涨停板。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6月17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强调,要严查严处借科技之名蹭热点、炒概念甚至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不是自由披露”,互动易等平台也并非法外之地,对于“蹭热点”“炒概念”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应罚尽罚,严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底线,持续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