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心机商标”需要多方用力

人民法院报    2026-07-13 12:58:10

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本次修法为该法实施以来首次系统性全面修订,法律条文由73条扩充至87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订紧扣我国商标领域“重注册轻使用、恶意注册、代理失序、不当使用误导消费者”等现象,围绕规范商标注册申请、强化商标实际使用、打击违法行为、优化授权确权程序、完善监管五个维度修订。此次修法,剑指各类“心机商标”乱象,释放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治善意。

所谓“心机商标”,是指经营者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刻意模糊商标属性、搭配诱导性宣传语、放大描述性词汇,将商标包装伪装成产品成分、工艺特性,人为设置消费“认知陷阱”,误导大众消费。这类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催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扰乱公平市场秩序,重拳整治已是迫在眉睫。新修订的商标法明确治理重点,提高查处力度、违法成本,细化完善全链条监管规则,兼具现实治理价值与长远规范意义。

“心机商标”屡禁不止,重拳打击势在必行。但要根除这类市场顽疾,仅靠单一执法力量,效果并不明显。唯有多方协同、精准发力,用心施治,才能实现标本兼治的理想成效。

一方面,要深化普法宣传,双向筑牢治理防线。新修订的商标法落地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普法引导,督促经营者树立诚信合规经营理念,从源头遏制恶意商标投机行为。同时面向群众普及识别技巧,畅通并公开维权渠道,并依托数字化手段完善商标溯源、线上举报机制,让消费者能识别、可溯源、敢举报、能监督,夯实社会共治根基。

另一方面,要压实执法责任,以刚性监管规范市场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常态化巡查抽检快速处置群众线索,从严查处误导性商标使用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多查、以案释法”,在追究经营者责任的同时,溯源追查生产、包装印制、责任监管等上下游主体连带责任。及时公开典型案例,持续放大执法震慑与群众监督效能,压缩恶意商标生存空间。

打击治理“心机商标”,是还原商标制度识别商品来源、守护公平营商环境等核心价值的关键和重点。立法完善制度规约是基础,多方合力用心共治是关键。唯有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责任,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经营,消费者主动监督,多方同心同向、久久为功,方可彻底铲除商标投机灰区,切实擦亮市场化法治化营商底色,进而用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有效呵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刘道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