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枣庄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大众新闻 吴荣欣   2026-07-13 16:30:33原创

近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7月起,枣庄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为5826元/月(即单位、职工个人各2913元/月);最低缴存额为: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222元/月,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202元/月。

具体内容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本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6年7月起,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276.50元/月;最低缴存基数为省政府确定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2210元/月,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2020元/月。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单位为职工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应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以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2026年7月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为5826元/月(即单位、职工个人各2913元/月);最低缴存额为: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222元/月,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202元/月。

三、其他事项

(一)调整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电话0632-12329。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标准按照本通知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6日

(大众新闻记者 吴荣欣)

责任编辑:苏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