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启动申报7月31日截止

山东省作家协会    2026-07-13 18:51:31

近日,山东省作家协会发布通知,正式启动第七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参评作品推荐报送工作。本次评奖共设置8个文学门类,面向2023—2025年间发表出版的山东作家作品展开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据了解,本届“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关注反映新时代现实生活、展现时代精神风貌的优秀作品,兼顾主题、题材、风格多样化,推动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文学精品创作。奖项共设置长篇小说奖、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含小小说)奖、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奖、散文(含杂文)奖、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奖、儿童文学奖、网络文学奖8个类别,每个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5部(篇)。

参评作品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家批准的正式报刊首次发表或正式出版社首次出版的作品。参评作者需满足以下任一身份条件:具有山东户籍并在山东工作生活;有山东户籍、在外地工作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职工;非山东户籍但为山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正式职工;中央驻鲁单位干部职工及驻鲁部队官兵。

作品体量方面,长篇小说要求13万字以上,中篇小说2.5万字至13万字,短篇小说2.5万字以下,小小说2000字以下。结集作品要求近三年内创作或首次发表的内容占全书三分之一以上,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每位参评者仅限申报一个奖项。在职副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作品、已在本省其他省级以上评奖中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评选。

申报渠道上,各市、大企业及行业文联(作协)按门类限额推荐,济南、青岛每个奖项可推荐不超过7部(篇),其余地市每个奖项不超过5部(篇);省作协各专业委员会、下属单位及期刊社也设有相应推荐名额。省直有关单位、高校申报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可直接向省作协评奖办公室申报,每单位推荐总数不超过3部(篇)。

申报需按要求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与申报表,同步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单篇作品需提供原刊(报)及复印件,成书作品需提供样书,相关材料需在7月31日前寄送或发送至指定地址与邮箱。具体表格可登录山东作家网(http://www.sdzj.org/)下载,咨询电话为0531-82867228、82867223。


责任编辑:李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