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全生产问题,浙江国丰集团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14 14:46:33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因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被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

公示信息显示,案件名称为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浙建罚字罚决字〔2026〕第000010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为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俞某某,执法部门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
2024年8月3日,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2889号天宸健康城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该行为违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项相关要求。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浙江国丰集团作出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处罚文书明确要求,浙江国丰集团需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天眼查显示,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俞文灿。股权结构方面,俞文灿持股51%,陈国娟持股49%。2026年以来5次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为485.05万元。

官网显示,浙江国丰集团创建于1996年,业务涉及建筑、市政、园林、地基基础、房地产、项目代建、劳务分包、物业服务、酒店管理等诸多领域。
责任编辑:张洁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