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抓好“小切口”,山东以村规民约赋能文明乡风

中国农网    2026-07-14 19:21:16

今年以来,山东省从村规民约“小切口”入手,指导推动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持续发挥村规民约在规范群众言行、维护公序良俗、倡树文明新风中的重要作用,助推乡村文明焕发新气象。

规范民主决策程序,让村规民约“合民意”“立得住”

村规民约的公信力在于集中群众的真实意愿,在于群众的广泛参与和认可,使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山东省始终把党的领导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全过程,坚持“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

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七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村规民约制定修订一般通过宣传发动、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六个步骤,由村党组织全程主持制定或修订,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领导和把关,指导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议事协商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妇联执委、驻村单位等各方意见建议,保证村规民约的正确方向,确保合法合规、贴合村情、顺应民心。

济南市平阴县坚持民主协商立约,由村党支部牵头组建“规约智囊团”,涵盖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法律顾问、产业带头人等群体,全程参与村规民约的调研、起草、审核等工作,形成党组织牵头、多方共同参与的立约模式,同步建立“村级自查—镇(街道)司法所初审—镇党委、政府审核—县级联合复核”的四级审查机制,确保规约内容合法合规。

日照市岚山区出台《全面推进落实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立足不与法律法规抵触、不侵犯村民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三不原则”,累计纠正违法违规条款10余条,确保每一条款都经得起法律检验、符合群众期待。

聚焦痛点难点问题,让村规民约“接地气”“看得见”

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是解决村民烦心事的“金钥匙”,也是文明乡风建设的“助推器”。山东省瞄准文明乡风建设中的高额彩礼、“一老一小”关爱保护等村民反映的高频事项、关注热点,明确履行法律义务、精神文明建设等7大类纳入村规民约的指导事项,积极推行“1+N”模式,以村(社区)为单位,制定1个通用“大公约”,针对村(居)民反映较多、意见较集中的某一特定问题,或聚焦村(居)民小组、自然村等特定区域,制定N个特色化“小公约”“微公约”。指导各村结合实际“量身定制”条款,把过去管不住、不好管的事,一条条细化成可落地的具体约定,真正让村规民约管得住村民身边“鸡毛蒜皮”的小事,真正“走”进村民心里。

青岛市指导各区(市)将婚丧嫁娶、厚养薄葬、禁止高价彩礼等内容转化为群众看得懂的具体条款,为文明新风保驾护航。

淄博市印发具体指导意见,引导村(社区)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急难愁盼和治理堵点切入,将“大而全”的原则条款,转化为精准的“微公约”。该市东顶村在村规民约中细化宅基地自建房管理,有效遏制了“你高我一尺,我高你一丈”的攀比乱象。

曲阜市书院街道宫家村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写入村规民约。村里建立红白理事会,喜宴每桌酒席费用300—600元,由红白理事会统一管理;白事免费提供场地和相应物品,一场白事下来能帮村民节省一万多元。每逢有红白事要操办,红白理事会全程服务、监督。

这些落到实处的“硬举措”、浸润人心的“软手段”,将文明乡风的种子根植于每个村民心中。

多维宣传入脑入心,让村规民约“活起来”“记得牢”

村规民约要发挥作用,首先要让村民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山东省创新宣传形式,用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把生硬的规约条文变成听得懂、记得住、传得开的乡土文化,把纸面上的文字变成大家身边的鲜活案例,让村规民约从墙上走下来、走进村民的日常生活里。

潍坊高密市创新宣传方式,将村规民约与非遗传承相结合,融入茂腔戏曲创作,编排《寿礼》《墙头记》《彩礼风波》等剧目,用传统艺术演绎“厚养薄葬”、抵制“高价彩礼”等文明新风;将“孝老爱亲”“爱护环境”等规约内容嵌入剪纸艺术,在泥老虎等民俗产品上印制“婚丧从简”等规约标语,组建“移风易俗文艺轻骑兵”,将村规民约“演出来”、移风易俗“讲出来”,累计开展“践行村规民约 倡导文明新风”等主题活动900余场,有效提升了村规民约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临沂市兰陵县将规约条文改编为快板、小戏、顺口溜,借助传统节日和志愿服务开展常态化宣讲,深化家校联动,推动村规民约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形成“小手拉大手”的良性互动。同步精心打造《随礼》《喜事新办就是好》等移风易俗小戏小剧,开展常态化巡回展演,将村规民约、文明新风送到群众家门口。

烟台栖霞市通过“村民大会集中讲、理论讲师团专题讲、红色故事融入讲”等方式,开展宣讲活动10余次,用“家常话”解读“硬规矩”;依托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栏、红色壁画墙等线上线下阵地,常态化推送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倡议,打造非遗工坊、村史馆、红色礼堂等文化空间,将村规民约融入红色文化传承、乡土技艺体验中,让村民在耳濡目染中强化契约精神、文明意识。

强化监督落实保障,让村规民约“有温度”“管得好”

村规民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既要有约束力,更要有人情味。山东省建立“正向激励引导+反向预防约束+典型示范带动”的监督落实体系,既要让村规民约“管得好”,也要让村规民约带着温度。

泰安市以“务实管用”为导向,高标准推进“村规民约促善治”行动,着力构建“监督、评议、奖惩、整改”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让规约长出“牙齿”,该市岱岳区将规约事项全部量化为信用积分指标,与评优评先等奖励机制直接挂钩,让守约遵约者有荣誉感。

东平县建立违约惩戒和守约激励台账,梯门镇东瓦庄村对红白事简办家庭一次性加15分,可兑换农资,已有17户家庭依规简办,节约开支超20万元。

宁阳县建立“提醒劝导—约束警告—实质性惩戒”梯次处理机制,同时设立信用修复渠道,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新泰市试点推出“扫码查积分”服务,积分超市兑换让村民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威海荣成市积极推行“信用+村规民约”监督落实体系,将乡村振兴、民生帮扶、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诉求嵌入村规民约,结合全市信用积分体系建设,逐条匹配对应奖惩细则,把道德约束转化为可量化、可考评、可奖惩的信用管理硬性准则,并包装设计成志愿服务项目,明确践行村规民约、参与村级志愿治理可获得信用加分,统一配发“志愿服务红马甲”,强化身份认同感与仪式感,推动村民主动履约守规,把纸面规约要求转化为实际治理工作。目前,农村“红马甲”志愿者队伍从最初不足5000人发展到近15万人,村民由“被动遵守规约”转向“主动参与治理”,成为文明乡风建设的重要力量。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让村规民约“长见效”“行得远”

村规民约不是一劳永逸的“定版文件”,需要随着乡村治理的发展持续迭代更新。山东省建立健全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宣传、政法、妇联、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具体抓好推动落实,定期对所辖村的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保持村规民约相对稳定的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村民需求变化以及社情民意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动态更新和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推动村规民约持续适应乡村振兴的新需求,实现“常态之治”。

泰安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纵向层层传导压力,横向部门协同发力,该市岱岳区将村规民约修订纳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员培训必修课,强化对村规民约的规范指导。

青岛市、淄博市周村区,德州宁津县等地及时挖掘、整理优秀村规民约实践案例,同步精心编印《优秀规约文本汇编》《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汇编》等,通过报纸、微信等媒体集中展播,及时总结推广村规民约落实过程中的典型经验,为推进移风易俗、涵养文明乡风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样板。

一纸村规连万家,淳朴民风润乡土。如今在山东的广袤乡村,村规民约早已不是贴在墙上的冰冷文字,它是千家万户的互助约定,是麦田果园的环保共识,是文化广场上的吕剧小戏,是邻里之间化解矛盾的暖心钥匙。山东省将以村规民约持续赋能文明乡风建设,不断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筑牢坚实的基层治理基础。

责任编辑:李兆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