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干私活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 2026-07-14 17:38:55
关键词 非工作原因
案情
某机械厂的车工王某在上班期间干完了车间主任分派的加工任务后,打算把剩余的圆钢加工成哑铃拿回家用于锻炼身体。当他把做好的哑铃从车床上往下拿的时候,一不小心砸在自己的脚上,造成三根脚趾粉碎性骨折,住院花了5000多元,在家休息了近3个月。事故发生后,王某以自己是在上班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生事故为由,要求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调查作出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裁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王某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他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王某在完成了工作任务后,为了自己锻炼身体去做哑铃,属于工作时间干私活,所受伤害不是因工作原因,所以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王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