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被罚款607万余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15 13:57:2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能源获悉,7月14日,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机关为华北能源监管局。

内容显示,处罚事由为:该公司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未持有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2008年4月18日起,该公司以厂用电直接向汉唐公司供电,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国能发监管规〔2022〕115号)一般处罚”的裁量等级,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38341.99元;2.罚款6076683.98元。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6〕29号。处罚执行情况:正常执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由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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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