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安全存隐患,山东方卜医药被省药监局责令暂停销售药品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16 08:46:27

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官方通告,因山东方卜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部门依法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通告明确,本次处置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企业在药品经营环节合规管控缺位,产生实质性质量安全风险,为防范问题药品继续流通,直接作出暂停药品销售的管控决定。

附件公示了山东方卜医药有限公司详细资质信息: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BA5300000001,法定代表人为李慧,质量负责人为孙苗苗,注册地址位于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青年路1116-6号。该企业许可经营范围覆盖面较广,包含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同时囊括以上全部品类的冷藏冷冻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1月2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是药品流通环节守住用药安全的核心强制性标准,覆盖药品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冷链运输、销售追溯全链条。企业触碰GSP合规红线被责令暂停销售,意味着其现有仓储条件、人员管理、流程追溯等至少一项存在硬伤,继续售药可能引发药品变质、效价下降、流向失控等风险,威胁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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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