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大学生在青参保,暑期返乡可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张昌威 2026-07-17 08:41:58原创
7月16日,记者从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外地户籍大学生在青岛市参加医保的,暑期回到家乡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2026年,青岛市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其中,自愿按照学制一次性趸缴的,以后年度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时不需要补缴。
按照青岛市医保政策规定,新入学大学生首次在青岛市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从入学起至次年12月31日。参保大学生办理户籍地备案后,在户籍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学籍地)相同的报销待遇。应届毕业生的医保待遇可以享受至今年底。目前,青岛市参保大学生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住院和意外伤害等多项保障待遇。
近年来,青岛市医保部门指导各高校开展大学生门诊统筹签约就医服务工作。在承担大学生门诊统筹业务的所属校医院(没有校医院的,学校可按规定统一签约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医保基金不设年度支付限额,报销比例达到80%。
如果离开青岛市、在户籍地之外旅游或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参保大学生也可以掌办或网办异地就医备案(省内临时就医免备案)手续,实现医疗费用即时联网结算:普通门诊不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年度支付限额按照800元执行;临时就医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部分,每个年度给予报销3000元,报销比例90%。因各种原因未报销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办理手工报销。
目前,青岛市参保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医保统筹金支付比例为80%—90%;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后,年度保障总额达到78万元。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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