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三项违法事实,湘煤红卫矿业沈家湾煤矿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16 15:20:1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7月6日,湖南湘煤红卫矿业有限公司沈家湾煤矿(下称“湘煤红卫矿业沈家湾煤矿”)因涉3项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容显示,湘煤红卫矿业沈家湾煤矿的违法事实是:

1.-400m水平大巷防水闸门处,未在防水闸门来水一侧15-25m处,加设1道挡物箅子门的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2.31025沿空修掘回风巷局部通风机停机、停风,未设置栅栏和警标的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四条之规定;

3.矿井-400m水平北大巷38-310区段部分巷道净高不足2m的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此,处罚机关对该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耒综执罚决字﹝2026﹞299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湖南湘煤红卫矿业有限公司沈家湾煤矿成立于2011年,负责人曹利龙。其母公司——湖南湘煤红卫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1353.492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石武军,由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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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