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明确,济南妇儿医院消防设施配置不合规被罚1.5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16 18:56:23

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信息显示,济南妇儿医院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济南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1.5万元罚款。

工商基础信息显示,济南妇儿医院成立于2009年2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兴华,企业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经营地址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大纬二路59-61号,目前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同时被标注为守信激励对象。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市中消行罚决字〔2026〕第0043号,处罚类别为罚款,罚款金额共计1.5万元,无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情形。违法事实明确为:该医院通往1楼大厅的疏散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图未设置高位水箱。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消防〔2021〕39号)、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消〔2026〕11号)第二部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XF-03。本次处罚实施单位为济南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医疗卫生场所人员流动大、弱势群体集中,消防部门针对医院疏散设施、消防供水设施缺陷依法处罚,旨在督促医疗机构全面整改消防隐患,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就诊群众与院内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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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