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0万吨肉品信息实现共享,山东以数据串起产销链
监管在线 | 2026-07-17 16:45:44 原创
王鹤颖 来源:大众新闻
山东肉类产品年产量超过千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十分之一以上。面对体量庞大的生产和消费市场,一块肉从哪里来、经过哪些环节、出了问题能不能快速找到源头,直接关系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
近年来,山东市场监管、畜牧等部门以数据共享为突破口,打通“鲁牧云”检验检疫出证系统和“山东食链”追溯平台,推动检验检疫信息从屠宰环节自动流向市场销售端,逐步构建从养殖、屠宰到生产、流通、餐饮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体系。

过去,畜禽产品要想进入市场,需要经营者逐批索取、留存检疫检验证明,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之间的信息也相对分散。如今,随着两套系统连通,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检验数据,可以直接进入市场监管追溯平台,为后续生产经营主体查验和监管部门追溯提供源头信息。
截至目前,全省276家通过GMP检查的生猪屠宰企业、432家鸡鸭屠宰企业,以及2.2万家市场销售环节一级批发商,已全部纳入信息化追溯管理,共享生猪产品追溯数据205.6万吨、鸡鸭产品追溯数据293.2万吨。
数据打通后,追溯链条正在向下游进一步延伸。
今年6月起,山东实施食用畜禽产品“亮码”行动,引导肉类销售主体使用“山东食链”生成追溯二维码。消费者扫码后,可以查看产品检疫证明、来源去向等信息;监管部门则可以根据数据流向,对产品来源和销售链条进行查询。
这意味着,追溯不再只停留在屠宰场和批发市场。一批肉品从屠宰出厂,经过一级批发商进入商超、农贸市场、食品加工企业或餐饮单位,相关信息能够随产品同步流转,逐步形成“一码关联、全程可查”的数据链条。
让信息充分流动起来,还要解决不同部门如何协同的问题。
据悉,山东市场监管、畜牧、公安等部门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风险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研判等机制。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和省大数据局还联合印发《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规定》和产品品种目录,进一步明确养殖、屠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和信息追溯要求。
在日常监管中,各部门围绕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集市等重点区域,以及检疫不合格、“瘦肉精”违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跟踪查处结果,推动问题产品查清来源、查明去向、处置到位。
对长期存在、风险较高的问题,山东还将全链条监管纳入相关考核,并通过挂牌督办、整改通知、提醒敦促等方式,推动属地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数据贯通带来的变化,不只是“查得更快”。
过去,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后,往往需要根据纸质票据逐级追溯,耗时较长。如今,通过比对检疫检验、进货查验和销售流向等数据,可以更快锁定风险产品和关联主体,推动监管由事后追查向风险预警、精准防控转变。
对经营主体而言,电子化追溯也让索证索票更加便捷。检疫检验证明能够随数据流转,既减少重复录入和纸质材料留存,也倒逼企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规范采购和销售行为。
对消费者而言,产品二维码则成为了解肉品来源的窗口。检疫证明、来源企业等原本分散在各环节的信息,被集中呈现在一张二维码背后,让消费者买得更明白,也为问题产品追溯提供依据。
从打通“鲁牧云”和“山东食链”,到把屠宰企业、批发商、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单位连接起来,山东正以数据为纽带,把过去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环节的监管信息串成一条链,推动食用畜禽肉类产品监管从“分段管”向“全链条协同管”转变。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
责任编辑:徐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