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汾西矿业双柳煤矿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17 10:54:5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消防执法公开系统获悉,7月15日,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下称“汾西矿业双柳煤矿”)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吕梁市柳林县消防救援局。

处罚事由显示,2026年6月22日,柳林县消防救援局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汾西矿业双柳煤矿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职工公寓顶层水箱间室内消火栓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对此,处罚机关给予汾西矿业双柳煤矿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柳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5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成立于2001年,负责人王林芝。其母公司——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352565.2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屈平,大股东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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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