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法院:道交审判,如何让理赔快一点!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17 16:34:11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到了法院,当事人最关心的无非两个问题:赔多少?什么时候能到?
看似简单,背后却藏着不同的“堵点”:
有的责任清楚、伤情明确,但保险公司内部审批流程长,钱卡在路上;
有的金额不大、争议不多,但当事人不知道该找谁、不知道该赔多少,纠纷在起点就卡住了;
有的涉及多方主体、多家保险公司,赔偿责任如何划分、赔偿项目如何核定、是否存在免责事由,需要法院花时间审理查明,急不得也快不了。
滨城区法院每年审理约800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他们的工作,就是精准识别每一个案件的“堵点”,用最合适的“工具”去打通,目标是让理赔一步到位,让纠纷实质性化解。
赵某某案是一个典型。2025年5月,他骑电动三轮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他重伤昏迷至今,同车乘客死亡。前期对方保险公司已经赔付治疗费等费用80万多元,后续治疗还要花费20多万元。
这类大额索赔案件,最大的特点是等不起。滨城区法院的做法,是通过出具法庭“调解建议函”,加速理赔,为伤者后续治疗抢时间。
滨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商丛丛说,建议函不是判决,没有强制执行力,但它解决了保险公司内部审批的核心问题——决策风险,可以加速保险公司的审批流程。
在保险公司的赔付审批流程中,法院出具建议函,相当于为案件做了专业背书,责任认定、赔付范围、金额依据,法院已经审查过了。保险公司据此可以简化流程、加速打款。
建议函模式的价值不仅是“快”。通过建议函促成调解,保险公司可以诉讼费减半,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保险公司省了钱,法院也腾出了审判资源。更重要的是,避免了当事人因拿不到钱而投诉信访,矛盾不断升级。
杨某某的案件,代表的是另一种情形。事故一方是非机动车,另一方是机动车。24000元的索赔额,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责任清楚,项目齐全。法院的做法是优先调解,调解不成则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判决。
庭审中,商丛丛专门释明了交强险“有责就赔、不分主次”的规则——只要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就应当在有责限额内全额赔付,不按责任比例打折。这一释明解开了不少当事人的认知误区。
小额案件里还有特殊群体,他们没有银行收入流水,但确实有劳动收入,交通事故受伤有误工损失。
商丛丛说,比如,有的年龄大的打零工的老人、务农的农民。严格按证据规则,他们可能一分误工费都拿不到。
对此,滨城区法院根据打工地点、工作性质、当地同行业收入酌情认定,建议保险公司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赔付,让弱势群体不被规则挡在门外。
很多交通事故案件难在如何解决当事人对权责分配的“先入为主”。在董某某案一案中,原告董某某是事故主要责任方,两名被告是次要责任方。在庭审中,被告涉及两家保险公司和三个个人,多车、多人、多方责任。
这类案件最大的不同在于——赔偿责任需要法院逐一厘清。事故责任交警已经认定了,但赔偿责任怎么分、各家保险公司按什么顺序和比例赔付、有没有免责事由,这些都需要花时间审理查明。
商丛丛说,尤其是事故次要方去赔付事故主要方的治疗等费用,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容易接受的。那我们要做的是在当事人充分表达观点、宣泄情绪的同时,通过调解等多种方式,让当事人纠正自己原有的片面观点和认识,正确地理解法律。
三个案子,无法代表所有的案件类型,但指向同一个目标——实质性解纷。
滨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洋说,道交案件虽然要件相对统一,但具体到每个案件上,情况各不相同。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初心,树立纠纷到我为止的理念,通过调解建议函等多种方式,确保一次性案结事了,让当事人尽快兑现合法权益,实现实质解纷。
记者 初兵杰 于学彬 赵慧静
责任编辑:董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