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小课堂 | 一年纠纷一朝解 当场兑付暖人心 临淄法院成功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速览淄博 | 2026-07-17 17:48:24 原创
王莉莉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近日,临淄区人民法院稷下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一起僵持近一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法庭工作人员的接力攻坚、联动调解下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被告当场转账支付赔偿款项,让这起历经多轮争议的纠纷彻底尘埃落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故事还要追溯到2025年,驾驶员李某因突发情况操作不当,与正常骑行电动车的陈某相撞,猛烈的撞击致使陈某身体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前后两次住院产生5万元医疗费(包含医保报销部分在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二人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伤者陈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李某对伤者陈某提出的费用问题始终持有异议,坚持认为陈某自身存在多种基础疾病,其二次住院的部分诊疗费用是针对自身原有疾病,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应当予以扣除并申请了司法鉴定。随后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彻底推翻了李某的主张,鉴定结论明确,陈某二次住院期间涉及部分基础疾病诊疗,是为促进事故创面愈合的配套必要治疗,案涉诊疗费用均真实、合理、合规。
依托专业的司法鉴定结果,调解员组织双方核对损失明细、核算赔偿金额,双方对整体赔偿数额逐步达成共识,在双方即将签订调解协议的前一天,伤者陈某提出医保部门已经为其报销部分费用,李某应再赔付其2万元,其再向医保部门返还。面对突然多出的赔偿支出,李某难以接受、坚决不同意该方案。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原本趋于明朗的调解局势瞬间反转,案件调解再度陷入僵局。
为彻底破除调解僵局、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立足案件实际,坚持调判结合、重在化解纠纷的工作思路,指导法官助理等工作人员全程跟进调解工作。工作人员在全面复盘案件证据材料,细致核对各项损失明细、精准核算赔付金额后再次开展调解工作。针对李某,工作人员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法规,逐项梳理赔付成本,详细解读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明确医保报销医疗费的最终赔付主体为侵权责任人。针对伤者陈某,工作人员现场援引《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相关条款,清晰解读医保报销费用的司法处置细则,明确医保已报销的费用不计入民事赔付范畴,后续可由医保部门直接向侵权人追偿,彻底打消了陈某的顾虑。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均放下对立情绪、摒弃争议分歧,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当场向伤者陈某支付各项事故赔偿款。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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