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十余年纠纷三小时化解 巡回法庭“家门口”解忧
地方法治 | 2026-07-19 12:10:15
“这笔钱,我从黑发等到白发,今天总算看到希望了。”
6月3日上午,在烟台(芝罘)中央法务区律师调解室内,年过七旬的沈某紧握着一份调解协议,声音哽咽。
在他对面,烟台市芝罘区法院法官王焕文与律师调解员于小妮刚刚完成了一场历时三小时的调解“攻坚战”。这是芝罘法院在中央法务区设立巡回法庭后结出的首个“硕果”,通过“法院指导+律师调解”模式,为这位老人追回了拖欠十余年的工程款。
一纸口头约定,十年讨薪长路
事情要追溯到2000年。彼时,芝罘区某村委会与沈某口头约定,由沈某负责部分土方工程,工程所需土方由其先行代购,完工后一并结算劳务费与垫资款。从2009年9月到2015年11月,沈某依约完成土方作业,时任村委会负责人在回填土方丈量图形上签字确认,总欠款达190余万元。
然而,这笔钱却迟迟未能到账。此后十余年间,沈某多次登门催讨,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托。
“那时候天不亮就出门,骑一个多小时自行车去村委,人家不是说领导不在,就是说没钱。”沈某回忆道,眼神里满是疲惫。
直到2019年,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村委会对沈某的欠账划归下属某公司。这家公司陆续于2023年至2026年间分四次支付了50万元,但剩下的140余万元再次陷入停滞。无奈之下,沈某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及相关企业诉至法院。
法官现场“把脉”,巡回法庭“开方”
案件进入法院后,芝罘法院立案庭法官敏锐发现:这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集中,但如果直接判决,不仅可能面临较长的诉讼周期,双方矛盾还可能进一步激化。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将案件委派至新入驻烟台(芝罘)中央法务区的律师调解中心。这条路径,既能够借助律师调解员的专业能力进行快速调解,又能够在法官的指导下确保调解的法律效力。
“调解不能只讲情理,更要讲法理。”芝罘法院速裁团队法官王焕文一边翻阅卷宗,一边向调解员于小妮逐项分析:从本案责任主体承担及责任划分入手,逐一协助调解员梳理关键事实——工程量的核对、欠款数额的计算、利息的合理起算时间与计算标准。

调解当天,法官与调解员带着前期准备的“诊疗方案”,走进了调解室。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今天我们在中央法务区进行调解,法官全程在场,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情理法”交融,三小时化干戈为玉帛
“我都七十多岁了,还能等几个十年?”面对沈某的诉说,法官王焕文与调解员于小妮决定分工协作,打出一套“情理法”组合拳。
调解员首先与原告“背对背”沟通:“沈大爷,您当年垫资吃苦,法律肯定支持您。可如果坚持一次性付清本息140多万,对方确有困难,执行周期可能更长。咱们目标就是实实在在拿到钱,您看分期行不行?”
沈某沉默片刻,点了点头:“我就一个要求,别让我再跑断腿。”
随后,法官告知被告方:“这笔账拖了十几年,有书面凭证,诉讼时效也没问题。法院判决不仅要还本息,企业信誉损失更难以估量。今天调解我们是要寻求一个双赢解决办法。”
被告负责人面露惭愧:“不是不想还,企业经营确实困难……”经过三轮磋商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共同偿付140余万元及利息,分三期一年内履行。王焕文法官当场审查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明确告知:“一旦逾期,沈大爷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从走进调解室到拿到裁定书,仅用三小时。
夕阳西下,烟台(芝罘)中央法务区的玻璃幕墙映出温暖的余晖。沈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您这才叫为人民办事!”
这一起十年欠薪案的成功调解,正是芝罘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缩影。法院将专业审判力量前置到法务区,法官“带着法条去调解”,律师调解员“发挥专业促共赢”,实现了“1+1>2”的效果。
今年以来,芝罘区聚力推动中央法务区从“建起来”向“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全面跨越。如今,随着巡回法庭在中央法务区的常态化运行,涉商圈纠纷可实现分流调解、就地确认、就地裁判。这种“门诊式”的法律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也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