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被罚70万元,因收购不良债权真实性审核不严

金观察 |  2026-07-18 21:57:22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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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因收购不良债权真实性审核不严被罚款70万元。同时,叶郁文、李攀因收购不良债权真实性审核不严,被警告并罚款共计7万元。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分公司多次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通报。

2025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业务不合规问题长期未整改”被罚款40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同月,中国信达山东分公司因对收购债权的真实性尽调不审慎、借不良债权收购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的问题,被罚款70万元。

2025年5月,中国信达因涉及“未向监管部门报送境外全资附属金融机构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申请和报告”的问题被罚90万元。

2025年4月,中国信达天津分公司因违规上调重组资产风险分类,被罚款50万元。同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向监管部门报送境外全资附属金融机构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申请和报告,被罚款90万元。

2025年2月,中国信达吉林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不良认定依据不足”的问题,被罚款30万元。2025年2月,中国信达广东分公司因“不良债权收购不合规、资产转让不审慎”的问题被罚款50万元。

2025年1月,因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不审慎不良资产认定依据不足、以收购非金融机构存量不良资产名义变相为企业融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被罚款62万元。冯晓丹(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业务四处处长) 被警告。

2024年10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被罚款90万元。同时4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9万元。

2024年9月,中国信达海南省分公司因“收购不真实的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未审慎分析测算债务人资金需求,投放资金后管理不到位”被罚200万元。

2024年8月,中国信达湖北省分公司存在非金债权收购尽调不尽职,导致债权收购资金回流债务人的违法事实,被罚款25万元。

2024年5月,中国信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因“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未按规定审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被罚款110万元。同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房地产行业统计数据不准确、附属机构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735万元。同时,两名当事人被警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推动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而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 月,引进全国社保基金、瑞银、中信资本和渣打银行等四家战略投资者。2013年12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责任编辑: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