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被警告并罚1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0 10:14:11

近日,江西省统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赣统执罚决字﹝2026﹞116号),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因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工业总产值指标严重失实,被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15日。

经江西省统计局核查,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B204-1表)中,2025年1至12月工业总产值指标上报数为8903.4万元,检查数仅为4368.9万元,失实额达4534.5万元;2026年1至3月工业总产值指标上报数为1660.4万元,检查数为942.9万元,失实额达717.5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不仅干扰了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和公信力,也可能对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管理造成误导。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江西省统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省乐平润泉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5-11,法定代表人为杨魁,注册资本为1071.4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281688508485G,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乐平市金园大道北侧,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江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