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孙廷迪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20 19:53:16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树立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阳谷县见义勇为协会理事会议确认,报阳谷县委政法委同意,拟认定孙廷迪救人行见义勇为行为。为确保事迹的真实性,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2026年7月20日至7月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阳谷县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邮箱:YGXJYYWXH@163.com.cn

电话:19806356550

附件:孙廷迪见义勇为事迹

阳谷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6年7月20日

孙廷迪见义勇为事迹

孙廷迪,男,汉族,1999年8月23日出生,阳谷县侨润街道迷魂阵村村民。

2026年6月19日16时许,一名男童在阳谷县大布镇苏海村一池塘边玩耍时不慎失足落水。惊慌失措的男童在水中使劲挣扎,身体不断下沉,随时面临生命危险。途经现场的孙廷迪目睹这惊险一幕,危急关头毫无迟疑、不惧危险跳入水中施救。他迅速靠近慌乱失控的男童,稳稳护住孩子避免其呛水下沉,拼尽全力拖着孩子向岸边靠近。最终,在孙廷迪的奋力施救和岸边群众的接力配合下,落水男童被成功救上岸来。

责任编辑: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