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丨 长护险保障“跟人走” 德州全面落实异地居住失能人员长护险待遇 省内评估互认定点机构联网结算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7-20 20:36:02原创

大众网记者 武红鹏 德州报道

7月17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德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开展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韩冰就长期异地居住的失能参保群众是否能够享受德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待遇,申请、结算流程分别如何办理的问题答记者问。

据了解,德州市自2024年7月起,全面实施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长护险待遇保障政策。参保群众只要正常参加德州市长护险,并办理了基本医保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经失能等级评估达到待遇享受条件的,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护理保障。

评估申请方面,异地居住的失能人员或家属,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失能等级评估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可通过现场或线上视频等方式开展评估。省内异地已实现失能等级评估结果互认,目前,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评估的结果,德州予以采信,无需返回参保地重新评估,切实减轻失能人员负担。失能等级评估相关费用纳入参保地长护险失能评估费用支付范围。

待遇享受方面,省内异地居住失能人员入住居住地长护险定点医护机构的人员,按德州市标准享受机构护理待遇;入住非定点医护机构或选择居家护理的人员,享受居家护理基本生活照料待遇。省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评估通过后可享受居家护理基本生活照料待遇。

费用结算方面,省内异地已实现定点机构联网直接结算,参保群众在省内定点机构接受护理服务后,按照“居住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执行——也就是说护理服务项目、时长、频次等按照居住地标准执行,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德州市政策执行,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省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服务费,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按月支付。

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492名异地失能参保人员享受该项政策,累计发放长护险待遇资金923.50万元。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异地联网结算提质扩面,让异地居住的失能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到长护险待遇

责任编辑:田超杰